三亚市吉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就业扶贫奖补工作实施细则的公告
一、办理依据
《三亚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三开办发〔〕3号)。
二、申请事项名称
三亚市吉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就业扶贫奖补。
三、补贴对象
年以来我区的建档立卡人员和吸纳建档立卡人员就业的企业及合作社。
四、奖补标准
(一)建档立卡人员
在享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落实九条特殊措施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号)有关政策的基础上,通过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给予每人每月元的额外交通和生活补助。
(二)企业及合作社
在享受琼人社发〔〕号有关政策的基础上,通过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给予每人元的额外奖励。
五、奖补申请流程及材料
(一)建档立卡人员
奖补的项目必须按照申请—审核—公示—发放的程序组织实施。
1.申请。建档立卡劳动力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报《三亚市吉阳区建档立卡外出务工人员额外奖补申请表》(附件1),向区人社局进行申请。
2.审核。由建档立卡劳动力帮扶责任人、村小组、村委会、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区人社局核定建档立卡劳动力外出就业奖补情况。
3.公示。区人社局对建档立卡劳动力提出的额外奖补申请审核后,在区、村委会和村小组进行为期10日的三级公示。
4.发放。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区人社局将进行补贴发放。
(二)企业及合作社
1.申报程序:①企业、合作社提出额外奖励申请;②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对申报进行实地核实和资料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区人社局;③区人社局对企业、合作社上报材料进行汇总,并将名单及金额在区政务网站公示,同时由所在区、当地村(居)委会及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区财政部门审批;④发放补贴(补贴拨付到单位账户,无单位账户的拨付到企业法人代表社保卡或银行卡)。
2.申报材料:①《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励申请表》(附件2);②企业吸纳劳动力就业人员花名册(附件3);③企业负责人与建档立卡劳动者在基地的合影照片电子版;④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或社保缴费清单;⑤建档立卡劳动力身份证复印件及扶贫手册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吉阳区人社局邮箱j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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